各有关学院、中心、部、处:
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条例》,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社联现已开展上海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016-2017)评奖工作。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尤其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研究,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本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评奖标准
获奖成果必须体现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理论联系实际,在理论研究上有创新,在学术研究上有创见,在学科建设上有建树,在现实生活中有意义,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优秀成果评选重点支持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的优秀成果,重点支持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研究的优秀成果,以及关于我国和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重大问题研究的优秀成果。
三、申报办法和要求
本届评奖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期为 2018 年 4 月 9 日至 5月 9 日。申报者应在申报期内登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网完成申报,网址为 http://pj.sssa.org.cn。申报截止后不再接受申报和修改。每位申报者在本届评奖中的申报总数不超过 3 项。其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奖、学科学术奖两个奖项中的申报总数不超过 2 项,同一奖项须分布在不同类别内(著作、论文)。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四、奖项设置
各奖项类别的奖项数量如下:
(一)学术贡献奖,4 项。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奖,125 项。其中,一等奖:著作类、论文类共 35 项;二等奖:著作类、论文类共 90 项。
(三)学科学术奖,435 项。其中,一等奖:著作类、论文类共 115 项;二等奖:著作类、论文类共 320 项。
(四)决策咨询和社会服务奖,40 项。其中,一等奖:10 项;二等奖:30
五、校内受理
网上填报时间:4月9日—5月9日
填报网址为 http://pj.sssa.org.cn
校内受理截止日期:5月9日。
联系人:黄婷
联系电话:67791483。
本次评奖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较紧,希望各有关学院中心、部、处积极配合,及时认真做好评奖的动员和组织工作。
科研处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