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接市教委通知,根据《关于本市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8〕56号),今年继续开展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本市推荐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具有上海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在本市所属单位工作,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推荐对象必须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市、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某种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二、选拔要求和数量
要提高基层一线和优秀青年人才的比例。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单位领导,担任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得申报。
符合条件的“百千**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控制指标。入选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优先推荐。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可重复申报。
原则上,2018年我校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标准,规范程序。选拔工作要围绕和上海重大发展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围绕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聚焦“中国制造2025”、“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产业和行业,突出重点,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好中选优。要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
(二)规范程序。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经部门党委审核。
(三)按时申报。各部门要抓紧开展相应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4月13日前报送人才办(行B203),所有电子纸质版对应的电子版材料均须发到邮箱talent@sues.edu.cn,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包括:
1.推荐函一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公示情况、联系人信息等;
2.部门党委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
3.“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政府特贴情况表》一式二份(“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由人选个人至东方智辰网站http://www.zhichen.com.cn下载安装并填写、打印)。
4.能证明《政府特贴情况表》中“代表论著”、“获奖情况”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代表论著”只需提供封面及本人所著主要内容页复印件。
5.《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一览表》一份。
以上纸质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学校盖章暂空缺)。材料用订书机装订,不可使用文件夹,不可塑封,每份材料用信封装袋,信封上写清姓名。
6.电子文件:
(1)《政府特贴情况表》生成的RPU文件:个人填写并打印《政府特贴情况表》后,点击“生成报送”,自动生成RPU后缀的文件(请以“推荐部门+本人姓名”命名,如“XX学院张XX.RPU”)
(2)《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一览表》EXCEL版本
请认真填报数据库信息,确保数据库文件与推荐函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联系人:杜周杰、步文捷
联系电话:67874139
人才办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