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确保项目建设进度与完成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校级教学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需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和《教学建设项目中期成果一览表》(附件2),并整理项目中期检查支撑材料(如课程视频、论文复印件、教学文件等);
2. 学院汇总各项目中期检查资料,并根据项目负责人填写的申报书、合同书的建设要求和计划进度组织中期检查;
3. 各学院要组织召开中期检查评审会,专家组需要由至少3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专家可以是校内或校外专家,其中,校内专家需从上报至教务处专家库的专家中抽取,若本学院上报专家人数不足3人,请从外校或其他学院邀请相近领域的专家;
4. 各学院根据专家检查情况撰写《2017年度校级教学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建设进展、专家检查结论、评审会现场照片、其他需要特殊说明的问题等。
二、中期检查材料提交要求
1.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含专家签字);
2.2017年度校级教学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由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各学院《2017年度教学建设项目中期成果一览表》(附件2),请将各项目的中期成果汇总在一张表格。
提交截止日期:4月10日(周二),请各部门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现代教育技术科(教学楼A106室),电子版发至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云盘/共享文档/张航文件夹下。
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可至“学校主页/教学通知”处下载。
联系人:张航,电话:67874101。
附件:
教务处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