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学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杜英杰发布时间:2018-02-27浏览次数:1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积极响应教育部新工科建设重大战略决策、上海市教委“一流本科”引领计划,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服务学校转型发展,加快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学校现启动2018年度教学建设立项工作。

一、立项宗旨

教学建设立项工作旨在鼓励广大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积极投身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针对当前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挑战、新要求、新任务,围绕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中面临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各类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原则

1)突出创新性原则

理论研究有突破,实践探索有创新。在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技术手段、实施方案等方面具有独创性和突破性。

2)突出科学性原则

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3)突出导向性原则

建设成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起到引领、示范、辐射作用,能切实为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际指导。

4)突出前瞻性原则

    对我国及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有明确的认识,项目研究在总结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能够反映时代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需要。

5)突出应用性原则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教学与研究相结合。应充分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立足我校办学特色及办学定位,建设成果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在我校人才培养过程中得以应用。

三、项目指南

本次立项包括课程建设(含MOOC课程建设、“课程思政”建设)、实践教学建设、教育科学研究建设、教材建设、“新工科”建设等类别,具体建设要求如下:

(一)课程建设

为扩充我校课程资源,探索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的课堂教学模式,促进教育教学方法改革与创新,本次立项重点支持以下课程建设:

1、新增设课程

申报要求:培养计划中新开设课程或新专业新增课程。课程内容与原有课程有较大差异。仅课程代码不同,教学内容无实质性改变的课程不在立项范围之内。如课程名称与原有课程相近或相同,申报时需重点说明课程的不同之处。

预期成果:课程大纲、授课教案、习题、课程网站等课程基础材料。

2、原有课程教学方法改革

申报要求:原则上已经开设成熟的老课程不再支持立项。此类课程仅支持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如开展小班化教学、研讨式教学、案例教学、项目制教学、探究式教学、翻转课堂等。

项目验收采取资料查阅与专家现场听课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结题一年内应保证开课,并面向全校师生开放。学校将公布课程上课时间,组织教师进行观摩、学习。

预期成果:教学方法改革报告、案例集。

3、通识课程

申报要求:新开设的影响力大、受众面广的通识类课程,或为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毕业要求达成做有益补充的通识课程。

预期成果:课程大纲、授课教案、习题、课程网站等课程基础材料,课程建成后至少持续开课两年。

4、创新创业类课程

申报要求:面向本科学生新开设的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等公共选修课或必修课,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预期成果:课程大纲、授课教案、习题、课程网站等课程基础材料,课程建成后至少持续开课两年。

5、虚拟仿真课程

申报要求:充分利用我校虚拟仿真综合实验中心落成这一优势,面向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结合“新工科”发展趋势,发挥跨学科特点,将全球领先的VR新技术融入工科和艺术教学环节,开发VR应用课程。鼓励新增专业基础选修课,鼓励在我校虚拟仿真综合实验中心应用VR/AR技术新开课程。
预期成果:
课程大纲、授课教案、习题、课程网站等课程基础材料;VR课程实际应用于我校教学实践,课程建成后至少持续开课两年。
    6
MOOC课程

申报要求:优先资助影响力大、受众面广、授课效果好、评价高的通识类课程,课程建成后至少持续开课5年。

预期成果:面向全校开课的小规模在线SPOC课程,并达到申报全国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水平;
   经费:教师课程建设费1,课程拍摄及制作由学校统一安排;建设周期:2年。

7、“课程思政”建设

要将党的十九大精神融入各类课程教学之中,深入发掘各类课程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不断提升“课程思政”教学的质量与水平。具体要求详见《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课程思政”建设立项指南》(附件5

(二)实践教学建设

    1、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践项目建设

申报要求:与原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上有明显突破、创新的课程改造。
预期成果:更新课程大纲、增设实验项目。
    2
、创新实践类选修课

申报要求:面向全校学生开课的创新实践类公共选修课程,要求在开拓学生科学视野或培养创新实践能力方面有突出特色,教学方法上体现以学生个性化学习和实践为特点,学生自主设计和实践,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预期成果:课程大纲、授课教案、习题、课程网站等课程基础材料,课程建成后至少持续开课两年。

3、竞赛培育类

申报要求:课程主题和内容应与学科竞赛结合,通过培训与实战,吸引更多感兴趣的学生参与其中,扩大竞赛的影响面和学生的受益面,并可从中选拔优秀学生、培育参赛队。

预期成果:培养学生工程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项目负责人应承担教务处组织的相关竞赛的带教、学生指导、组织学生参赛等任务。

说明:

1(一)课程建设、(二)实践教学建设,两大类中除MOOC课程、“课程思政”项目外,其他类别项目建设经费均为1万元建设周期为1

2、课程建成后必须按要求开课,至少一年

3、后续学校将进一步完善教学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常态化教学建设专项督导机制,并将项目执行情况纳入年终教学考核指标。未达到建设要求的,将直接削减所在部门第二年立项额度。

4、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将作为同类高一级别项目申报入围必备条件之一。

(三)教育科学研究建设

1、基于OBE教育理念的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研究

2、地方高校双创教育实施路径探索与实践

3、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探索与实践

4、基于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我校专业质量标准研究

5、在线课程综合评价方法及质量标准研究

6、专业课程实现“课程思政”的逻辑及改革实践

7、校院两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研究与实践

以上为研究方向,项目申请人可根据需要确定具体项目名称。

经费:2万;建设周期:2年。

(四)教材建设

   申报范围:重点支持新开设课程、新专业新增课程配套教材及特色教材建设。

申报要求:需提供二分之一以上书稿方有资格申报。

经费:3;建设周期2年。

(五)专业建设

专业建设在新专业内涵建设、专业认证、应用型本科、“一流本科”、“新工科”等专项建设中完成,此次不再单独申报立项。

(六)“新工科”建设

本次新工科立项将在20177月各院部已申报的24项项目中按专家评审意见择优选取部分项目予以立项。同时,再追加部分新立项目,具体立项指南参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新工科”建设立项指南》(附件6)。

四、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且无在建项目,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除教研项目外,其他项目负责人必需为项目对应课程的主讲教师。

2在一年内有离职、退休、出国访学、进修等可预见的人事变动人员不得申报。

3、除性质为公共选修课的课程外,申报的其他课程、教材需同培养计划内的课程相对应,未列入培养计划的课程不在申报范围内。

4、与近3年立项项目内容大同小异的,不应再次申报。

5、项目除按立项指南要求完成预期成果外,还应签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建

设项目合同书》,按照合同书及附件要求开展项目建设。

6、本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各部门推荐项目数不应超过规定限额(详见附件1)。

五、立项程序

1、项目申请人根据立项指南设计研究题目,填写相应的项目申报表(附件4)。各类项目建设基本要求详见附件2,项目建设成果应大于或等于学校规定的“建设基本要求”,并在项目考核指标部分予以体现。

2、各部门根据学校分配名额,对申报项目择优遴选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根据立项原则、申报范围及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4、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建议立项项目清单。

5、拟立项目报学校审批通过后,由教务处下达项目合同书,规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及经费使用计划等内容。

六、材料提交要求

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8年度教学建设项目部门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

2、各类《项目申报表》(附件456

提交截止日期:2018316日(周五),请各部门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现代教育技术科(教学楼A106室),电子版发至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云盘/共享文档/张航文件夹下。

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可至“学校主页/教学通知”处下载。

联系人:张航,电话:67874101



附件:

附件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8年度教学建设项目申报额度一览表.docx

附件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建设项目建设基本要求.zip

附件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8年度教学建设项目部门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项目申报表.zip

附件5: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课程思政”建设立项指南.zip

附件6: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新工科”建设立项指南.zip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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