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接沪府外办综[2018]39号文件《关于开展2018年度本市对外表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开始启动2018年度对外表彰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被推荐人选应对华坚定,长期友好;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和公众形象;长期从事与上海的交流合作,在上海经济建设和上海发展各领域与我开展务实合作并取得突出成绩,为推动上海对外交往、提升社会国际影响力作出突出贡献。同时也要关注那些在本市工作、生活多年或长期与我市开展友好交流合作、扎根基层、身处一线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外籍人士。
“白玉兰纪念奖”和“白玉兰荣誉奖”授予对上海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与合作作出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白玉兰纪念奖”人选一般应在沪长期工作满两年以上或与上海开展长期友好合作交流五年以上有突出贡献者;“白玉兰荣誉奖”人选一般应为曾获得“白玉兰纪念奖”后满两年以上或继续与上海开展长期友好交流三年以上并作出新的突出贡献者。
“上海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对上海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与合作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华侨和市外其他人士。“上海市荣誉市民”人选应较“白玉兰荣誉奖”获得者更有杰出的重大贡献、更为广泛的社会认可度或国际影响力。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所需材料:
(1)《申请表》一式2份(“荣誉市民”申请表网上填写);
(2)申请者2寸彩色近照2张分别贴于每份表格右上方;
(3)申请表电子版(word文档格式)和2寸彩色近照电子版(不小于500KB,JPEG格式);
(4)申请者护照首页复印件。
2. 所报材料要客观公正,被推荐人的主要事迹应翔实可靠、数据准确、重点突出。
3. 申报“白玉兰荣誉奖”应重点突出申请人在获得“白玉兰纪念奖”后所作出的新成绩、新贡献。
4. 如需保密或本人不希望公开宣传,请在表中注明。
请各学院、部(中心)积极组织申报,申请表格请至学校云盘国际交流处/下载专区/《关于开展2018年度对外表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夹中下载,学校将评审后统一上报至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请各部门于3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及学院、部(中心)推荐报告电子版放至云盘中,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国际交流处行政楼315。
联系人:吴燕婷 联系电话:67791137
附件:2018年白玉兰纪念奖申请表.doc2018年白玉兰荣誉奖申请表.doc2018年上海市荣誉市民申请表(参考).docx
国际交流处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