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任恒娜发布时间:2017-01-20浏览次数:13

各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的开展,加强大学生自主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交流能力的培养,教务处现启动2017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训练项目定义

创新训练项目是指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此次创新训练项目申报共分以下两种:

1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根据项目的预期成果、社会影响或对学生自主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交流能力培养较大的项目进行立项,可直接立项或由已立项的校级项目升级。

2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以激发学生科研和创新兴趣为主,可以是解决某点社会问题、进行小发明、小创造等一系列科技创新活动项目或调研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项目要求

1.申报条件

1)市级项目申请人必须是本校正式注册的本科生,校级项目申请人可以是高职专科学生。

2)项目参与人数一般以35人为宜,不得少于3人,最多不超过5人。成员之间必须有明确的分工,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学生组合申报已参与在研项目或尚未完成结题的学生,不能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3)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要发挥项目的主体作用。项目的开展要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总结报告。

4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主要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2.项目要求

1项目的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独立性和探索性。

2)鼓励大学生从生活中发现问题、提出课题、开展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发明创造和研发。

3)项目研究方案要先进、合理、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4)项目执行时间以1年为宜,且必须在申请人毕业前完成结题

5市级项目要求预期成果中至少有一项是以学生第一排名完成的成果。

三、项目优选及经费说明

1市级项目可以是已有前期研究基础或阶段性成果的新申请项目,也可以在2016年已立项的校级项目中择优选拔升级。(注:升级为市级项目的校级项目仍须按原合同书进行结题。)

2.优先考虑有独创性实物成果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申报书中应对实物成果、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申请专利等预期成果进行明确说明。

3.申报的市级项目(新申请项目)如不符合要求可直接降为校级项目,校级项目立项后如取得较好的阶段性成果,可择优升级为下一年度的市级项目。

4.市级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资助1万元,可上下浮动20%校级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为2000-5000元。根据项目内容、预期成果的不同,资助额度不等。

四、项目申报程序

1.学生申报时间为:201713日至201737

2.项目选题具体步骤为:

提出选题——寻找组员——确定导师——确定最终选题与实施方案——填写项目申请书。

3申请学生须在201737之前将填写完整的项目申请书(附件1或附件2)纸质版1交给各学院负责大学生创新项目的教学秘书。

4.各学院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并排序,2017310日(周五)项目申请排序汇总表(附件3或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及项目申请书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放在ftp教务处/张燕文件夹。提交的申请书需有学院专家组和学院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及签名。

五、相关政策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将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给予参与项目的学生“创新创业学分”。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6779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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